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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官渡區大板橋(現昆明空港經濟區)小哨一家大型養豬場,在沒有通過環保部門驗收的情況下,就將上千畝集體土地轉租給養殖戶搞養殖,養殖場產生的廢水污染了當地1000多戶村民的飲用水源,同時威脅到了3個水庫。5年前,昆明中院判令養豬場立即停止排污,并支付417萬元“昆明市環境公益訴訟救濟專項資金”,用于治理官渡區七里灣大龍潭。這也是我省首例公益環境訴訟案(本報曾報道)。
最近,晚報熱線接到市民反映,這個當初的養豬場換了個“馬甲”,自稱“工業園區”,有300多家養殖戶和違建廠房,排污問題再一次威脅到周圍3個水庫和龍潭。連日來,晚報記者暗訪后發現,整個“工業園區”,依然污水橫流、肆意排放。
探訪 養豬場變“工業園區”
2005年3月底,昆明羊甫聯合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羊甫牧業”)從原官渡區大板橋(現昆明空港經濟區)小哨居委會獲得了1000畝集體土地使用權,并于同年申請承擔畜牧小區建設項目。項目建設過程中,羊甫牧業要求變更法人,官渡區環保局同意羊甫牧業變更為昆明三農農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農公司”)。后來,羊甫公司、三農公司陸續將承包的養殖用地分割轉包給生豬養殖戶。由于三農公司未對收集池作任何防滲工程處理,養殖廢水滲入地下水系統,污染了距生豬養殖區直線距離不足1公里的嵩明縣楊林鎮大樹營村委會七里灣大龍潭。
5月5日上午10點左右,記者再次來到小哨居委會“三農公司”,遠遠就看到一大片彩鋼結構廠房,進入園區的大貨車、三輪車絡繹不絕。
剛來到“園區”入口處,記者就聞到一股刺鼻臭氣,一個大坑里面污水發黑,臭氣就是這個大坑散發出來的。“大坑里就是豬屎和污水,要是連續曬幾天,這一片都是臭氣熏天。”一位村民說。
進入“園區”,生活垃圾和廠房產生的垃圾到處亂堆,散發出陣陣臭味,蒼蠅在垃圾堆中飛舞。一些垃圾較多的土路上,還有人點火焚燒。這里每家建筑廠房規模都較大,記者估算,至少上千平方米。很多空置的廠房打出廠房招租的廣告信息。
在這片“工業園區”里,家具廠、包裝廠等應有盡有,這些廠門口都沒有名稱。已經投入使用的廠房,廠門口角落處都有一個排污口,污水沿路往下流淌,最終匯集到一個排污渠里,散發出陣陣臭味。
目擊 養殖場豬糞水橫流
記者沿著一條土路向山上走,一路上,黑黑的豬糞水橫流,有些路段無法通過,一頭半米長的死豬被丟棄在路邊,到了“工業園區”地勢較高位置,豬屎臭味更加刺鼻難聞,人不得不捂鼻通過。
途中,記者假扮要租豬圈搞養殖,一位操四川口音的養殖戶說:“你們要搞養殖,去找園區老袁(后來得知是三農公司老板袁某某),他是這里的負責人,我的養殖場的地都是從他手上租過來的,我租了1畝地,每年租金2000元左右。老袁負責把地租給我們,豬圈我們自己負責蓋。”
“蓋這些豬圈,需要審批手續嗎?沒有審批手續,萬一遇到政府拆遷咋辦?”“這個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哪個來管嘛!如果真的遇到拆遷,我們是跟老袁的公司簽了合同的,我們的損失找昆明空港經濟區賠。”
記者又問:豬糞和豬糞水咋個排呢?“豬糞用推車拉到進入園區的大糞坑里,豬糞水排到水溝里。”該養殖戶說,處理污水是老袁的公司在負責。
對話 “沒關系蓋不起廠房”
中午11點50分左右,記者在一棟新蓋的3層樓里,找到三農公司老板袁某某。這里也是三農公司的辦公場所。
當記者表明租地意圖時,袁某某說:“你要租多大面積的廠房,我的園區里,閑置的廠房有20多萬平方米。你現在來租地蓋廠房,說實話,不劃算,而且你沒得關系的話,根本就蓋不起來。我們園區里,現在閑置的廠房多得很,每月每平方米租金5元,你自己算算多便宜。”
記者又問:三農公司如何管理園區呢?各家是否需要向公司交一些費用呢?
“我們的土地是從小哨居委會整體租過來的,公司再分塊轉租給各個老板,老板蓋好廠房后,又將廠房對外出租,各家具體整哪樣,我們公司不會干涉。但每家都要向我們公司交管理費,有的每月交50元,有的每月交60元,根據面積大小不同,交的費用也不一樣。”袁某某說,水和電都是居委會統一向園區輸送,各家把水電費用交給公司后,公司再轉交給居委會。
村民 龍潭水再次受威脅
距離養豬場直線距離不足1公里是楊林鎮大樹營村委會七里灣大龍潭,周圍還有3個水庫。5年前,正是因為豬糞水隨意排放污染了龍潭(屬于嵩明縣管轄),導致附近1000多戶村民飲水困難,昆明市環保局下達停業令,司法機關介入后,經過多年治理,水質逐漸好轉。
當天,記者來到這個龍潭,水質并沒有想象得那么好,一位村民說:“龍潭水又開始惡化了,我們屬于嵩明管轄,只好向嵩明縣環保局反映。”
記者電話采訪了嵩明縣環保局一位負責人。他說:“5年前,三農公司豬糞水污染龍潭后,水質就沒有徹底治理好過,如今三農公司又轉給其他養殖戶開始養豬,村民們才到處舉報。可三農公司屬于昆明空港經濟區管轄,我們嵩明環保局不好出面處理。”
回顧 我省首例公益環境訴訟案
2010年8月5日,昆明市環保局提起我省首例環保公益訴訟,以原告身份將羊甫公司和三農公司告到昆明中院,要求被告賠償治污費432萬元。
2011年6月27日,昆明中院審理認為,由于羊甫牧業和三農公司的環保設施未經環評驗收合格,養殖廢水滲入地下水系統,導致七里灣大龍潭水質發黑發臭,致使1000多戶村民飲水困難。經環境監測部門多次抽樣檢測,證實龍潭水氨氮、菌落總數及大腸桿菌等指標嚴重超標。遂作出判決:三農公司、羊甫牧業立即停止對環境的侵害;由三農公司、羊甫牧業向“昆明市環境公益訴訟救濟專項資金”支付417萬元,用于治理七里灣大龍潭,并承擔評估費13萬元。該案也成為我省首例公益環境訴訟案。
2012年8月,三農公司按照昆明中院的判決,支付了417萬元治污費和13萬元評估費。
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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