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污水處理(污染較重)時:每立方米水體用0.5-0.6克,每20-30天用一次;用于日常水質保護時,建議每一立方米水體用0.2-0.3克,每15-20天用一次。如遇水體污染較嚴重、水源緊張、溫室養殖或低溫季節換水困難等情況下,可適當加大用量,以延長換水期。如使用量增加到每立方米水體用水質調理劑0.5克時,可將換水期延長到一個月以上。
注意使用時間。睛天上午10時至下午2時使用效果更佳。在魚蝦入池前、池水消毒后4-5天,或投苗3天后各使用水質調理劑一次效果會更好。
注意使用效果。有條件的可先開動增氧機,然后將本品用適量水稀釋后,均勻地潑灑入池即可或在使用本品時,再按每500克水質調理劑加紅糖200克,一起溶入200公斤養殖池水中進行培養活化,經過兩三個小時后,再均勻潑灑到大塘大池中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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