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長城寵物展邀請專業機構合作舉辦了“中國寵物飼料進口政策及法規要求交流會”,從政策和法規方面解讀中國進口寵物食品的海關GACC準入及農業農村部的MOA管理要求,分享經驗,提供合理建議,指導企業合規進口及銷售,為國外寵物食品進入中國保駕護航。現場,京元瑞環(北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咨詢部經理楊超和北京市仁人德賽律師事務所李雙華律師做了現場分享。 ![]()
以下內容由小編根據現場分享內容整理: 一、中國進口寵物食品GACC準入政策解析 1、GACC準入的范圍 GACC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簡稱,是中國海關的最高管理機構。根據國務院調整方案,原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部分職能自2018年4月起并入海關總署。根據中國相關規定要求,GACC準入的范圍主要包括兩大類,飼料及飼料添加劑。 飼料:指經種植、養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及其原料,包括餌料用活動物、飼料用(含餌料用)冰鮮冷凍動物產品及水產品、加工動物蛋白及油脂、寵物食品及咬膠、飼草類、青貯料、飼料糧谷類、糠麩餅粕渣類、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類、配合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等。寵物飼料就屬于這個范圍。 添加劑:指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一般飼料添加劑等。不包括藥物飼料添加劑。 2、GACC準入的程序 1.由申請企業通過本國飼料主管部門向中國海關總署進行推薦,初次提供的資料包括企業名稱、地址、官方批準編號、注冊產品名稱、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銷售證明等。 2.海關總署收到推薦申請后,依據中國法規進行初步評估,認為可以受理的,向推薦國發放擬輸出到中國的飼料產品調查問卷,該問卷根據不同產品及不同國家的風險程度,內容不同,主要包括輸出國的法規體系、管理規定,以及擬出口企業及擬出口產品的詳細資料。 3.申請企業通過本國主管部門提供詳細資料后,海關總署組織專家組對擬出口國家及企業、產品進行風險評估。 4.對于評估后合格的,海關總署派出審核組,對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對其飼料安全監管體系進行審查,并對申請注冊登記的企業進行抽查。 5.現場檢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業,將予以注冊登記。(如某產品為輸出國初次申請,還需要兩國主管部門簽署衛生協議) 3、GACC準入的基本要求 1.滿足輸出國對飼料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2.達到中國對飼料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等效要求,對于申請企業的文件審查及現場檢查,主要從生產企業的硬件設施和管理方面檢查,主要包括廠房建設、廠區設置、原料采購及存放、生產過程、包裝過程、成品存放、產品運輸、廢棄物處置、水安全、污水處置、衛生狀況、人員管理、追溯性管理等多個方面。 4、GACC寵物飼料準入的現狀 截止到目前,海關總署準入的寵物飼料企業有17個國家89家企業,其中包含泰國(16家)、中國臺灣(1家)、菲律賓(1家)、烏茲別克斯坦(1家)、荷蘭(6家)、法國(2家)、比利時(3家)、德國(8家)、丹麥(2家)、捷克(2家)、意大利(5家)、美國(15家)、加拿大(8家)、巴西(2家)、阿根廷(10家)、新西蘭(免注冊)、澳大利亞(7家) 5、GACC準入的常見問題 1.影響GACC準入的關鍵因素和條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兩國之間的國家貿易關系,企業的規模和產能、企業管理能力以及對中國法規的熟悉和執行程度。 2.企業是否可以直接向中國海關總署提出申請? 不能,所有擬向中國出口寵物飼料的企業應當由本國主管部門通過本國駐中國大使館向中國海關總署進行推薦。 3.寵物飼料的GACC準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來說,已經進行了國家準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請企業所在國家是初次申請,需要更長時間。 4.寵物飼料的GACC準入中,現場審核是否必須的? 中國海關總署依據對企業前期風險評估的結果,結合輸入國的推薦,確定對申請企業是否進行現場審核。 5.GACC現場審核中提出的問題,應如何解決? 對于GACC現場審核中提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補正;如未及時補正或GACC認為補正無法達到要求的,則不予通過,且不接受該企業的再次申請。 二、進口寵物食品MOA登記 一、產品范圍 1、寵物食品的定義: 根據農業農村部2018年6月1日實施的《寵物飼料管理辦法》規定,寵物飼料: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寵物犬、貓食用的產品,也可稱為寵物食品。 2、寵物食品的分類: 1.寵物配合飼料,是指為滿足寵物不同生命階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狀況下的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單獨使用即可滿足寵物全面營養需要。常見產品包括各類作為日糧,直接飼喂的寵物干糧和罐頭。 2.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是指為滿足寵物對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酶制劑等營養性添加劑的需求,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與載體或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飼料。常見產品包括營養膏。 3.其他寵物飼料(寵物零食),是指由幾種飼料原料或者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用于實現獎勵寵物、與寵物互動或者刺激寵物咀嚼、撕咬等目的。主要產品包括狗咬膠、磨牙棒、零食肉干、寵物飲料。 其中寵物配合飼料和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需要在農業部登記。 二、技術要求 1、進口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應當委托境外企業駐中國境內的辦事機構或者中國境內代理機構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 2、 衛生指標應當符合《寵物飼料衛生規定》要求,不得含有以下物質: 1.無機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氟,鎘,鉻,汞,鉛,總砷,三聚氰胺,亞硝酸鹽 2.真菌毒素:黃曲霉毒素B1,伏馬毒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T-2和HT-2 3.天然植物毒素:氰化物 4.有機氯污染物:滴滴涕,多氯聯苯,六六六,六氯苯 5.微生物污染物:沙門氏菌,微生物 三、標簽 1、寵物飼料標簽定義:是指以文字、符號、數字、圖形等方式粘貼、印刷、附著在產品包裝上用以表示產品信息的說明物的總稱。 2、標簽內容基本包含產品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原料組成、產品分析成分保證值、凈含量、貯存條件、使用說明、注意事項、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進口登記證號、產品復核檢測編號、聲稱、強制性標識內容、寵物飼料產品免費產品和委托加工的標示。 (一)產品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 1、寵物配合飼料的通用名稱應當標示: 1.寵物配合飼料”、“寵物全價飼料”、“全價寵物食品”或者“全價”字樣 2.適用動物種類和生命階段。 3.為滿足寵物特定生理、病理狀況下的營養需要加工的寵物配合飼料,其通用名稱應當標示“處方”字樣,并標示適用的動物狀態。 2、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通用名稱應當標示: 1.“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補充性寵物預混合飼料”或者“寵物預混合飼料” 2.適用動物種類和生命階段, 3.產品中的營養性添加劑 3、其他寵物飼料的通用名稱應當標示:“寵物零食” 4、產品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位于主要展示版面(醒目位置) 2.使用一致的字體、字號和顏色,不得突出強調其中部分內容(劃線、圈框等) 3.可以同時標示商品名稱,但要放在通用名稱之后或者之下,字號不得大于通用名稱,進口寵物飼料產品外文名稱和中文產品名稱應當一致 (二)原料組成 以“原料組成”和“添加劑組成”為引導詞。“原料組成”應當標示生產該產品所用的飼料原料品種名稱或者類別名稱。飼料原料品種名稱以及類別名稱應當與《飼料原料目錄》一致。 1、“添加劑組成”應當標示飼料添加劑名稱,抗氧化劑、著色劑、 調味和誘食物質類添加劑可以標示類別飼料添加劑名稱以及類別名稱應當與《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一致。 2、“添加劑組成”應當標示飼料添加劑名稱,抗氧化劑、著色劑、 調味和誘食物質類添加劑可以標示類別飼料添加劑名稱以及類別名稱應當與《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一致。 (三)產品分析成分保證值 1、寵物配合飼料必須標識分析項目:粗蛋白質、粗脂肪、粗纖維、水分、粗灰分、鈣、總磷、水溶性氯化物(以Cl-計)、賴氨酸(犬糧)、牛磺酸(貓糧)2、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至少應當標示水分和產品中所添加的主要營養性飼料添加劑 3、其他寵物飼料(寵物零食)至少應當標示水分。 (四)凈含量 1、由凈含量+數字+法定計量單位組成 2、位于產品名稱(通用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面 3、固態產品用質量標示,半固態和液態產品用質量或體積標示 4、質量標示:凈含量不足1千克,以克或者g為單位;超過1千克的, 以千克或者kg為單位。 5、體積標示:凈含量不足1升的,以毫克或者mL作為計量單位;超過1升的,以升或者L作為計量單位。 (五)貯存條件:如何貯存 (六)使用說明:如何使用 (七)注意事項:必須注明,例如:通用名稱標示“處方”字樣的寵物配合飼料,應當標示該產品適用的寵物特定生理、病理狀態及主要營養特征,并在醒目位置標示“請在執業獸醫指導下使用”字樣。 (八)生產日期: 1、標示完整的年月日信息,例如:生產日期:2010年03月20日/生產日期(月/日/年):03 20 2010 2、如生產日期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應當標示包裝物的具體位置。 3、生產日期不得另外加貼,不得篡改。 (九)保質期: 寵物飼料產品保質期分為三種標示方法: 1、可以使用月、日、天、年作為單位。示例:保質期180天;24個月;2年 2、可以使用到期日標示。示例:保質期至某年某月某日 3、可以使用最佳使用時間標示。示例:某年某月某日之前食用最佳 (十)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1、進口寵物飼料產品以中文標示原產國名或者地區名外,還需寫明生產廠家名稱、生產地址,以及該產品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銷售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2、其他寵物飼料產品(寵物零食),無需標示生產許可證和進口登記證號。 3、聯系方式應當標示以下至少一項內容:電話、傳真、網絡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 (十一)進口登記證號 (十二)產品復核檢測編號 (十三)聲稱:成分聲稱、功能聲稱、特性聲稱 (十四)強制性標識內容: 1、寵物飼料產品醒目位置標示“本產品符合寵物飼料衛生規定” 2、含有動物源性成分(乳和乳制品除外)的寵物飼料產品標示“本產品不得飼喂反芻動物” 3、為滿足寵物特殊生理、病理狀態下營養需要生產的寵物配合飼料,必須在醒目位置標示“請在執業獸醫指導下使用” (十五)寵物飼料產品免費產品和委托加工的標示: 1、寵物飼料免費產品,除標示本規定的所有內容外,還應當標示“免費樣品”、“贈品”、“非賣品”或者“試用裝” 等字樣。 2、委托加工的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 除標示本規定的所有內容外,還應當標示委托企業的名稱、注冊地址。 三、包裝 1、內包裝不獨立銷售的寵物飼料,外包裝應當標示本規定的所有內容,內包裝至少標示產品名稱、保質期和凈含量。 2、對于內包裝獨立銷售的產品,內、外包裝均應當標示本規定的所有內容。如內包裝已標示本規定的所有內容,且標示內容能透過外包裝物被清晰、完整地呈現,可不在外包裝物上進行重復標示。僅用于寵物飼料產品運輸的外包裝除外。 3、對于復合包裝產品,外包裝應當標示復合包裝的凈含量和所含獨立包裝的凈含量及件數,或者直接標示所含獨立包裝的凈含量和件數。外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應當按照最早到期的獨立包裝產品的保質期計算,生產日期應當標示最早生產的獨立包裝產品的生產日期,也可以在外包裝上分別標示各獨立包裝產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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