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境外企業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進口登記,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未取得進口登記證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另外,新《辦法》在第四款中明確規定:“境外企業申請進口登記,應當委托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 進口寵物食品登記證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辦理延期即可。 一、申請的流程: 資料遞交-資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遞交產品進行產品復核檢驗-產品檢驗通過-農業部發證-查詢發證結果。 申請所需資料如下: 1、生產地批準生產、使用的證明(生產資質、銷售資質) 2、委托書 3、產品理化性質 4、產品來源,組成成分 5、制造方法 6、質量標準和檢測方法 7、生產地使用的標簽,中文標簽樣式和商標 8、使用目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9、包裝材料,包裝規格,保質期和儲存條件 10、生產地以外其他國家,地區的登記材料和產品推廣應用情況 如資料審核不通過企業可以進行補交資料后再進行產品復核檢測。 二、產品復核檢測由農業部指定四大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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